主管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商业经济学会
出版单位:《商业经济研究》杂志社
有限责任公司
总 编 辑:刘建湖
副 社 长:焦金平
副 总 编:李晓红
总编助理:贾辰豪
责任编辑:沈 昱 余建斌
理论编辑:陈晓波
贾艳琳
美术总监:田华阙
美术编辑:陈卓夫
排版制作:熊顺林 陈卓夫
刘佳洋 吕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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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简介
由《商业经济研究》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出版的《商业经济研究》创刊于1982年,是原国家商业部创办的国家一级商业经济类学术期刊,是我国商贸流通领域的重要学术阵地。期刊创办30余年,为传播商业前沿理论、促进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商贸流通变革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行业内和学界具有重要影响力。期刊多次入选“CSSCI来源核心期刊”、长期入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贸易经济类核心期刊”,系《中国知识资源总库社会科学期刊精品库》、《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收录期刊,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分类转载量排名前茅期刊,2023年继续入编最新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目录,系贸易经济类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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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股权结构制度及其立法引介 |
作者:户盼盼 |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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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双重股权结构是指在公司股权结构中设置包含不同表决权类型的股权结构模式,本质上它违反了股权平等原则的“一股一权、同股同权”之旨趣。但是从国际社会一些国家企业法理论和实践来看,双重股权结构有其制度价值。双重股权结构可以给予创始人及其团队更多的自由,令其坚持长期一贯如一的经营理念,实现其经营理想。为促进中国公司法制的现代化和国际化,中国公司法应当引入双重股权结构制度。双重股权结构有其消极方面,为了实现公司法的公平正义,还必须在立法上进行限制,包括适用双重股权结构公司的限制、持有主体限制以及信息披露等。从根本上说,立法要对之加以规定,双重股权结构实践要依法而行。
关键词:双重股权结构 价值 正当性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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